在古代世界的不同文化中,不需要诸如LGBTQ+的名称,因为现在被定义为“同性恋”和“异性恋”的关系在当时没有区别。不存在一种“我们”和“他们”的二分法来促进此类标签的使用;只存在“我们”的概念,选择爱谁是一个人的私事。
男同性恋浪漫关系的唯一污名与双方的地位有关。古希腊、古罗马以及其他文化都认为在关系中“扮演女性角色”的自由民男性妥协了他的男子气概,但对于关系本身没有看法。古代作者常常忽略个体的性取向,除非它产生了某种影响,因为在当时性身份完全不是一件大事。据艺术和文学作品表明,在美索不达米亚,所谓的“文明摇篮”,同性关系司空见惯、不足为奇,它们的描述和异性关系别无二致。学者布鲁斯·L·格里格评论道:
他们认为做爱是一项自然活动,不应该被贬低;只要没有第三方受到伤害或者禁忌被打破(例如某些日子、某些女性神职人员不能有性行为),一个人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事实上,学者威廉·纳菲指出,古代近东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对同性性行为有显著‘道德’担忧的文化少之又少……大多数文化似乎接受有些男性会和其他男性发生性关系。”(8)
对性身份的区分以及对同性关系的禁止直到基督教兴起后才开始,后者拒绝与早期宗教信仰相关的实践。在当时,受到谴责的并非同性关系而是任何非基督教活动,例如向异教神献祭、庆祝非基督教宗教节日等。
在古代语言中,甚至不存在可以翻译为“同性恋”“异性恋”这类现代概念的词语,这两个词是1869年才出现的。希腊文术语arsenokoites1946年在《圣经》中第一次被翻译成“同性恋”,由使徒保罗于其书信《提摩太前书》1章10节及《哥林多前书》6章9节中所创。这个词准确的翻译是“男性床”,指的是非基督教传统中与男性同寝的男性而不是同性关系。如今围绕性身份的分裂以及某些社会群体“回归传统价值”的呼吁,由此看来十分讽刺,因为在2000多年的传统中,同性关系显然受到接纳、尊重甚至崇敬。
美索不达米亚
在古美索不达米亚,伊南娜女神(伊什塔尔)的祭司们是双性恋和跨性别者。这位女神最令人惊叹的地方之一在于转化的力量,她能将男人变成女人,把女人变成男人。据说,她的父神恩基创造了第三性别,“既不是男性也不是女性”,他们成为了伊南娜的侍从和神职人员。如今的“非二元”性别在三千多年前被认可为由神圣意志创造的第三性别。神灵也赐福于同性关系,这在《咒文年鉴》中可见一斑,文献包含对异性和同性情侣的祷告。一个男人和与他地位相同的男人发生性关系,被认为能带来好运和繁荣,唯一会带来厄运的是地位不等,这对异性情侣同样适用。这个范式在其他古代文化里也能看到,重要的是双方的地位而非他们的性别。
古中国
在古中国,人们遵循同样的模板,上层男性和君主会从他们的朝臣中挑选男性爱人,由于上层的爱人者能使下层被爱者变得更尊贵,这种行为是被接受的。古中国有关同性关系的记录可以追溯到至少公元前600年,从汉朝(前202-220)开始,同性伴侣在诗歌、趣闻及故事中更加频繁地出现。女性常常被古代男性历史学家忽略,古中国也不例外,女同性恋关系在文学中被无视。男性伴侣和爱情的显贵作用相联系,通过这种关系,爱人者和被爱者都能得到提升。学者路易斯·克朗普顿在评论定义古中国同性关系的故事时写道:
显然,这些规范性故事(如果我们可以这么称呼的话)展现了一种对同性关系的不自觉接纳,这种接纳在中国持续了24个世纪。它们与占据西方基督教想象的神话——索多玛及其超自然恐怖——形成鲜明对比。但它们和古希腊传统也截然不同。相比后者战士社会里英勇牺牲的传说,我们看到的是关于体贴和温柔的令人兴奋的故事。(215)
其中一个故事《断袖》讲述了西汉汉哀帝(前7年-前1年在位)正与爱人董贤同寝,后者枕在汉哀帝的袍服上睡着了。汉哀帝没有叫醒他,而是割断自己的衣袖,衣冠不整地出门上朝。与其他彰显爱人者体贴被爱者的典故一样,“断袖”一词后被用于代指同性关系。
古日本
在前明治时期(800-1868)的日本,同性关系也被看作一种显贵,受到来自伟大佛教圣人空海的祝福和支持。空海(弘法大师)于806年左右创立真言宗,至今仍被尊崇。与传说相反,他没有引入同性关系的概念,因为这在日本早就受到承认了。古日本人用nanshoku(“男性之爱”或“男色”)代指同性关系,受到古中国同性关系模式影响的贵族和知识精英将这种关系合法化。他们把浪漫吸引和性爱视为生活的自然部分,无论一个人的欲望对象是同性还是异性。在紫式部的著名小说《源氏物语》(约1020年)中,主角引诱了他追求的女人的弟弟,但他没有因此受到轻视,作者丝毫不在乎他显而易见的双性恋倾向,以至于后续再也没有提及。
古埃及
古埃及在其漫长的历史中一直承认流动的性别认同,并且和其他文化一样,性别认同几乎不引人注意,也没有招致谴责,除了当拥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性在性爱中“扮演女性的角色”时。学者科林·斯宾塞指出:“男性的双性恋倾向被认为是自然的,从未遭受反对意见,但被动的同性恋让古埃及人感到不适。如果一个法老展现出如此的女性气质会怎么样?”(34)。古埃及人对同性关系的唯一不满在于有一定地位的男性展现出软弱和过度的女性气质。尽管古埃及的众多强大女性神祇表明人们敬重女性气质的力量,但他们并不认为凡人女性能有效地行使权力(虽然她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显然有能力,法老哈特谢普苏特就是著名例证之一)。古埃及不存在“同性恋”关系的概念,只有关系。当男同性恋关系被负面提及时,这种批判总是和男性在性爱而非关系中交出自己的男性力量相联系。例如,在《荷鲁斯与塞特之争》的著名故事中,让神灵烦恼的不是性行为而是塞特声称自己支配荷鲁斯。
古希腊
对弗里吉亚女神库柏勒及其配偶阿提斯的崇拜于公元前300年左右在古希腊兴盛,其关键特征之一是“加利”祭祀——自我认同为女性的跨性别神职人员。据说,这种宗教信仰从美索不达米亚发源,后传播到小亚细亚,加利最开始可能是受到伊南娜及其神职人员崇拜启发成立的。然而,早在此之前,同性关系就已经是古希腊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柏拉图(前428/427-前348/347)在许多对话录中赞扬男同性恋关系,只在最后一部对话《法律篇》中扭转了立场,《法律篇》写于他年长时,人们认为他在其中一改先前的赞美态度,谴责同性关系可能唤起的强烈激情,以及这种激情可能对双方造成的问题。
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不关心同性关系,除了当男性在性爱中承担被动角色而交出自己的男子气概时。伟大的斯多葛派哲学家季蒂昂的芝诺(约前336-前265)唯独赞成男同性恋关系。这种关系的经典模板是一位年长男性(erastes,“爱人者”)追求并赢得一位年轻男性(eromenos,“被爱者”)的芳心,后者将受到这段关系的栽培、教育和提升。斯巴达人在军事训练项目阿戈革中鼓励男同性恋关系,认为士兵为了给爱人留下好印象或保护他们,会更加投入地作战。这种范式在底比斯圣军的著名例证中可见一斑,这支同性伴侣部队从前371年开始所向披靡,直至前338年在喀罗尼亚战役中全军覆没。
古罗马
古罗马人遵循和古希腊人相同的范式,一名有社会声望的年长男性与一名年轻男性培养关系,后者将从中受益。和在古希腊一样,关系双方的性别完全不重要,但必须存在真实的爱与尊重,他们的结合才会被认为是光荣的。古罗马已婚男性常常有婚外同性情人,这种关系唯一的耻辱或污名是有社会地位的男性扮演被动角色,其他文化亦然。被动主要指肛交,即允许自己被插入;其他的性行为或体位都没有受到批评。一个著名例子是尤利乌斯·恺撒(前100-前44),他参与同性关系并在性爱中承担被动角色,人们试图因此贬低他的品格。然而,作为一名战士和政治家,恺撒强大到足以令人敬畏,他可以拂去这些批评,保持自己的声望。古罗马另一对有名的忠贞同性情侣是罗马皇帝哈德良(117-138在位)及其爱人安提诺斯(约110-130),但还有其他记录在册的例子。毫无疑问,这种关系在普通人之间肯定多得多,但不曾有历史学家愿意煞费苦心写下来。
其他古文明中的性别认同
以上提到的范式几乎可以在古代世界的所有其他文化里看见。在泰国,一种被称为卡托伊(“人妖”)的第三性别从14世纪开始就被社会承认,尽管她们很可能在此之前就存在了。古印度的《摩奴法论》(约前1250年)对同性和异性关系一视同仁,这部法典和《爱经》(约前400年)都提到了一种称作金纳(或者海吉拉)的第三性别。这两个群体都在当今被边缘化,但古代文献中没有任何对她们的抹黑,并且与其他文化不同,她们在性爱中扮演被动角色不会造成地位的损失。
美洲原住民部落承认一种如今被称为双灵人的第三性别,ta们既是男性也是女性。这种性别的古代术语已经遗失,正如美洲原住民语言文化的许多方面都在欧洲殖民中被毁,“双灵”是一个现代称谓。双灵人受到社群的高度珍视,和伊南娜、库柏勒的信徒一样,ta们的性别转换被认为是由神灵完成的。一个男孩在进行灵境追寻仪式步入成年时,会收到神的讯息,告知他的真实身份,如果被选为双灵人,他会回到社群,开始穿着女性的服饰并从事部落女性成员的工作。
非洲全境遍布着许多不同的第三性别称呼。例如阿什蒂梅,是认同为女性的指派男性,她们会从事女性的传统工作。她们中的许多人会和男性结婚,尽管和金纳、卡托伊一样如今遭到边缘化,她们在古代被视为历经神圣转变的生命。
总结
这种范式在基督教兴起后迎来第一个改变,基督教不包容其他宗教信仰和早期实践。君士坦丁皈依后,罗马帝国接纳了基督教,其准则被视作至高无上的真理,不允许有其他说法存在。然而,《圣经》本身并不谴责同性关系,也没有就第三性别发表观点。如今最常被引用来谴责酷儿个体的段落之一是《利未记》18章22节:“汝不可与男人同寝,像与女人一样;这是可憎之事。”这句话不过是在表达和诸多古代文化相同的态度,即男性不应在性爱中“扮演女性的角色”;批评与同性关系本身无关。
《创世纪》中索多玛与蛾摩拉的故事也常被引用来攻击同性恋社群,但就连圣·安布罗斯(397年卒)等教会神父都认为,这两座城市居民的罪过是违反了好客法则,与性身份没有任何关系。另一个被广泛误解的《圣经》段落是《罗马书》1章24-27节,原文警告那些参与神圣淫乐、神圣卖身等异教仪式的信徒,上帝会任凭他们沉溺于自己的情欲,并最终离弃他们。同样地,这种批判与性身份无关。任何促使人们将《圣经》理解为上帝在谴责同性关系的翻译,都是对《圣经》的误读。
在上述所有文化中,同性关系首先受到了基督教和传教士的负面影响,随后同样的宗教偏狭又被伊斯兰教甚至佛教等信仰进一步传播,据研究指出,后者最开始是鼓励同性关系的。这种偏狭产生并依赖于无知和恐惧的延续,某些社会及社群试图保存所谓的“传统价值”,却不理解最基本的传统价值是善待、尊重他人。斯宾塞评论道:
无论社会如何想方设法控制或引导,性存在都是深邃而复杂的。有些人会说这是我们身体中最强大的力量,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没有必要,我们仍然如此惧怕并不断压抑、驯化它。在我们的思维中,“不受控制的性”与野蛮、文明肌理之衰败以及我们的进化相联系。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在这么多个世纪里,社会保留了对非正统性行为的最严厉道德抨击。如果“道德”只和社会的人道及包容程度有关,而不是执着于我们获得高潮的方式,我们的历史将会多么不一样啊。(11)
将近两千年里,酷儿社群一直遭受着边缘化,直到20世纪后半叶,个体才开始发声维护他们的权利,要求能与其他人一样按照自己的性身份自由生活。在美国,1969年6月28日爆发于纽约市格林威治村石墙酒吧的石墙起义,作为一场关键运动,鼓舞了酷儿群体从阴影中走出来,争取民事权利。石墙起义的自由斗士反抗不公正、充满偏见、持续边缘化并恐吓他们的法律体系,激励了世界各地群体效仿,向现代社会争取一种古人曾免费施予的接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