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

定义

Emily Mark
翻译,由晚生姓高翻译
发表于 31 January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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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 Dynasty Edict on a Bronze Plaque (by Captmondo, CC BY-SA)
秦朝銅匾詔書
Captmondo (CC BY-SA)

中國古代的法家是哲學信仰,認為人類更傾向於做錯事而不是做對事,因為完全出於自身利益的動機,需要嚴格的法律,來控制他們的衝動。 它是由秦國的哲學家韓非子(公元前 280 - 233 年)發展和實踐。

韓非子被認為是儒家改革家(也是儒家五聖中的最後一位)荀子(公元前 310 年至公元前 235 年)的學生,他背離了儒家“人本善”的中心戒律,聲稱 肯定不是,因為如果是的話,就不需要善良的指導。

韓非子借鑒了荀子著作的這一方面,以及戰國時期(公元前 481 - 公元前 221 年),秦國政治家商鞅(卒於公元前 338 年)的早期著作,來發展他的哲學,自 人天生邪惡,控制和懲罰的法律,是社會秩序的必要條件。 儘管秦代的法家,造成了巨大生命和文化損失,但應該記住,在中國不斷戰爭的時期發展的哲學顯然是,每個國家都在,為控制和強加秩序,而相互爭鬥, 認為是最重要的。

採用法家

200 多年來,人民每天都經歷著戰爭,而試圖控制最壞衝動的法制方法——通過對做錯事的嚴厲懲罰威脅,來控制人們——似乎是應對混亂的最佳方式 . 商鞅的法家處理日常情況,但擴展到,人應該如何為人處世,他被認為是全面戰爭的戰術,讓秦國打敗其他,控制中國。

法家成為秦朝(公元前 221 - 206 年)的官方哲學,當時中國的始皇帝(公元前 221-210 年在位)上台,禁止所有其他哲學腐敗影響。 儒家受焚書坑儒,因為它堅持人本善,並教導人們,只需輕輕引導向善,就可以表現良好。

在秦朝,凡是不支持法家哲學的書籍都被焚,作家、哲學家和其他哲學的教師都被處死。 秦朝法制的過激行為,使得這個政權,非常不受歡迎。 秦滅後,法家被儒家取代,這對中國文化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Shi Huangdi
秦始皇
Dennis Jarvis (CC BY-SA)

信念與實踐

法家認為人本壞,因為人天生就是自私。 沒有人,除非被迫,願意為另一個人犧牲。 根據法家的戒律,如果殺人符合自己的最大利益,那人很可能會殺。 為了防止這種死亡,統治者必須制定一套法律,將人們自然的自利傾嚮,導向國家利益。

統治者必須制定一套法律,引導人們出於自身利益的自然傾向,為國家謀福利。

法家不關心道德,認為道德,決策過程中,沒有任何作用。 在法家,法律指導一個人的自然傾向,造福所有人。 想要殺死鄰居的人被法律禁止,但可以通過參軍殺人。 這樣一來,個人的私慾得到滿足,國家因擁有一名敬業的士兵而受益。

法家通過制定法律來控制人口。 法律將如何處理社會上級、婦女、兒童、僕人,以及處理盜竊或謀殺的刑法。 由於人們會根據自身利益行事,而且總是以最壞的方式行事,因此對違法的懲罰是嚴厲,包括高額罰款、徵兵入伍或被判處多年苦工,建設 紀念碑或防禦工事。

其他主張人本善本,認為是危險的謊言,會使人誤入歧途。 孔子(公元前 551-479 年)、孟子(公元前 372-289 年)、墨子(公元前 470-391 年)或老子(公元前 500 年)等哲學家的信仰,他們強調 在發現內在的好處,並表達時,被認為是對聲稱相反的信仰體系的威脅。 學者約翰·科勒 (John M. Koller) 在撰寫有關法家的文章時指出:

[法家]的基本前提是,人天生有不法行為的傾向,因此人類福祉需要法律和國家的權威。 這一派反對儒家的地方在於,尤其是孟子以後,儒家強調人性本善。 (208)

法家不僅反對而且不能容忍儒家。 一旦法家被秦朝採納,儒家就面臨著真正的滅亡威脅。 這同樣適用於儒家改革家荀子的著作,也適用於任何其他儒家著作,儘管荀子被認為啟發了韓非子,創立法家。 實際上,人性本質上是自私的,唯利是圖,這只是荀子哲學的一個方面。 他認為人們可以變得比現在更好,不僅僅是通過法律,而是通過自律、教育和遵守規則。

秦代法家

韓非子為了權宜和實用 而忽略了荀子對儒家改革的更大願景。 當周王朝(公元前 1046 - 256 年)開始崩潰,在其統治下的各個國家,相互爭奪控制權時,尋求最有利的製度來維持社會秩序。 中國七國——齊、楚、燕、韓,趙,魏、秦——都認為自己適合統治和取代周。

諸侯國屢戰屢敗,無一能占得先機,直到秦王嬴政,採納韓非子的法家和商鞅的全面戰爭思想,在國內政策和軍事征戰中,都遵循這兩條路線 取得勝利。 軍隊一直認為的騎士精神的舊規則,被秦國無視,因為他一個接一個地摧毀他們。 征服最後一個後,嬴政宣布為第一位皇帝:始皇帝。

皇帝和丞相李斯,(公元前 280-208 年,荀子學生)了解法家在戰爭中,對秦國的影響,因此將其作為官方國家哲學 ,和平治國。 根據歷史學家和學者約書亞·馬克的說法,始皇帝“下令銷毀任何與法家、他的家族、秦國或他本人不相符的歷史或哲學書籍”,並坑 400 多名儒士。

在始皇帝統治下,那些觸犯法律的人,即使是輕微的罪行,也會被判處苦役,以修建長城或大運河,或修建秦朝運送軍隊和物資,所需的新道路。 中國人痛恨秦國的法家,但對執法的秦兵巡撫,卻無能為力。

漢代與法家的鎮壓

法家在整個秦朝一直有效,直到公元前 206 年滅亡。 秦滅亡後,楚漢兩國為爭奪控制權而戰,直到楚項羽(公元前 232-202 年)在楚國之戰中被漢劉邦(公元前 256-195 年)擊敗 公元前202年垓下,漢朝建立。 漢朝統治很長,從公元前 202 年到公元 220 年,開啟了中國歷史上,許多最重要的文化進步,開通絲綢之路只是其中之一。

他們最初保留法家,作為官方哲學,但它比秦代,溫和得多。 武帝(公元前 141-87 年)最終放棄法家,轉而支持儒家,並規定禁止,任何遵循韓非子或商鞅哲學的人擔任公職。

漢代儒學得以公開表達。 對法家和法家哲學家的鎮壓,減少了哲學再次站穩腳跟的威脅,並允許探索對立的觀點。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法家消失了,或者它不再對中國文化產生任何影響。 法家一直是貫穿中國歷史直至近代的首選哲學。 每當政府感到可能失去控制時,它就會訴諸某種程度的法家。

不過,中國法家至上的時代已經結束。 科勒寫道,“法家強調法律和懲罰,的長期影響,是通過使法律制度,成為儒家道德的載體來加強儒家思想”(208)。 拒絕法家留下的真空被儒家思想所填補,這為中國文化提供了一種更加舒適和包容的人性觀,以及人們如何和平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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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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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译者

晚生姓高
高先生目前擔任加州就業部的首席翻譯,是聯合國美國協會的前董事會成員,也是英文雜誌《美華論壇》的現任董事會成員和前副主編

关于作者

Emily Mark
Emily Mark studied history and philosophy at Tianjin University, China and English at SUNY New Paltz, NY. She has published historical essays and poetry. Her travel writing debuts in Timeless Travels Magazine. She graduated from SUNY Delhi in 2018.

引用本作品

APA 风格

Mark, E. (2016, January 31). 法家 [Legalism]. (. 晚生姓高, 翻译). World History Encyclopedia. 取自 https://www.worldhistory.org/trans/zh/1-14356/

芝加哥风格

Mark, Emily. "法家." 翻译 晚生姓高. World History Encyclopedia. 最后修改 January 31, 2016. https://www.worldhistory.org/trans/zh/1-1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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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Emily. "法家." 翻译 晚生姓高. World History Encyclopedia. World History Encyclopedia, 31 Jan 2016. 网络. 27 Apr 2024.